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否允许通知被告人近亲属辩护?

发布日期:2014-11-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司法部1980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不公开审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是否允许被告人近亲属辩护》的文件中指出,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可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57)法研字第1982号批复办理,即”对有关国家机密案件,由律师以外的人(包括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在内)担任辩护时,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认为其政治上可靠后,方可予以许可“,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应由被告人自己辩护或由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被告人坚持要求其近亲属为他辩护,以保密为原则,由法院酌情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