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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黑案件的辩护

发布日期:2014-12-15    作者:魏文星律师


接到一件涉黑案件的辩护工作,该案件涉案人员64人,公安机关的移送起诉意见书认定嫌疑人涉及的罪名是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等共7个罪名。我看了移送起诉意见书后,对委托人家属谈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这起案件最关键的是故意伤害案,多起伤害案件中,有一个被害人被涉案人员伤害致死。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程度,这个罪名判决的结果可能去到无期徒刑至死刑。看材料、你的亲属被认定是案件的积极参加者,他参与了这起伤害案。如果案件证据不足,判决的结果在有期徒刑范围;如果证据足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那无期徒刑可能是最低的了。心中有数,就会有思想准备了。
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情况,其辩解没有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感觉这种情况对嫌疑人还是有利的。
收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看到起诉讼指控当事人的罪名有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等共6个罪名,少认定一个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案件的辩护重点于是放在故意伤害罪方面,当事人都是只要结果,不讲过程。
这个案件由于被告人人数多达64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开庭十多天,对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判决结果是一人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人判决无期徒刑。我的当事人被认定涉及的罪名是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共5个罪名,少认定一个非法拘禁罪;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起故意伤害(轻伤)、一起敲诈勒索、一起非法拘禁等行为,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法院不予认定。
我的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
接到这样的案件,还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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