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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掮客”丁羽心一审判20年 罚金25亿元

发布日期:2014-12-17    作者:110网律师
据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上午对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今年9月24日,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行贿8900余万元、非法经营获利20余亿元,她当庭表示,检方的指控属实。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已判刑),为其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2007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伙同郑朋等5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羽心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为此,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获利共计20余亿元。

  丁羽心的行贿指控共有两起:为刘志军“跑官”、“办事”行贿4900万元;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她先后38次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处理)行贿4000余万元。

  今年58岁的丁羽心曾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她,最初只是个走街串巷卖鸡蛋的小贩,直到结识刘志军,才做起煤炭运输生意,“倒手”铁路工程项目。在刘志军的帮助下,她入行高铁工程中介机构,“生意”进入巅峰。

  2011年初,丁羽心被警方抓获归案。丁羽心归案后,很快供出幕后真正“推手”是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牵出了刘志军等铁道部系列腐败大案。

  据悉,丁羽心被控的非法所得中,有数亿元资金被用来做慈善。案发前,丁羽心曾是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并登上福布斯中国慈善榜。汶川地震时,她的博宥集团先后捐资1.14亿元;2010年的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又分别捐款1580万元和2300万元;2009年5月,捐资1.5亿元,为中西部地区购买母亲健康快车并进行综合扶贫。她还曾为家乡捐款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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