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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创造性与犯罪

发布日期:2015-0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人是文化动物,文化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创造性是文化最重要的特性,所以创造性成为最根本的人性。人性的创造性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亦能促进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创造犯罪工具,创造犯罪经验,创造犯罪技术,创造犯罪类型等方面。人性的创造性与智能犯罪的关系更为密切,它对智能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一种催化剂的作用。
【关键字】创造性 人性 犯罪 智能犯罪
 
  创造性是特定的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凭借先进的物质技术手段和良好的认知结构对已有的物质和已知的信息进行加工,从而形成一种新颖、独特、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物质产品或认识成果的活动。创造性是人的根本属性,换句话说,创造性是最根本的人性。因为人是文化动物,文化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创造性是文化最主要的特性,所以创造性与人性是不可分的。我们所以说创造性是文化的主要特性,是因为各种文化都表现出鲜明的创造性。创造性作为人类活动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对社会进步和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社会犯罪之所以在不断发展,包括犯罪数量不断增多,犯罪性质日趋严重,创造性同样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创造犯罪工具
  工具一般指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因此,犯罪工具可以理解为犯罪过程中使用的器具或用品。如杀人犯罪中使用的棍棒、刀枪等器具,盗窃犯罪中使用的万能钥匙等器具,投毒犯罪过程中使用的毒药等用品,都是犯罪工具。犯罪工具虽然不是一切犯罪活动的必备要件,如徒手实施强奸和杀人犯罪的亦不少,但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犯罪实施对犯罪工具的依赖性愈来愈大。有人做过统计,认为现在犯罪人持一种或多种犯罪工具实施犯罪的占全部犯罪案件的82%以上。{1}可见,绝大多数犯罪是离不开犯罪工具的。
  对有些人来说,如果有万能钥匙,他们就敢盗窃;如果有匕首和斧头,他们就敢抢劫;如果有枪支弹药,他们就敢杀人。而如果没有相应的犯罪工具,犯罪人就根本无法制造毒品、生产伪劣商品;如果没有相应的犯罪工具,犯罪人会难以种植毒品原生植物,更难以进行大规模走私犯罪。正是借助犯罪工具某种性能的正常发挥,犯罪人才能实施其赤手空拳无法实施的犯罪活动。犯罪工具不仅可以促进犯罪行为迅速、顺利地进行,而且可以大大增强犯罪行为的隐蔽性,提高犯罪人的反侦查能力,加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犯罪工具实际上是犯罪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标志。犯罪分子要提高犯罪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犯罪效益,必然会不断创造和改进犯罪工具,这个过程其实就是犯罪人不断发挥创造性的过程。从犯罪工具的演进来看,人性的创造性始终是犯罪工具发展变化的直接推动力。
  (一)创造性促使犯罪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
  犯罪工具的种类多,才能满足不同的犯罪需要,而每一种新的犯罪工具的出现,都是犯罪人发挥创造性的结果。目前,犯罪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正是犯罪人充分发挥创造性的反映。现在的犯罪工具在种类上,既有特制的犯罪工具,又有非特制的犯罪工具。特制的犯罪工具就是专门为犯罪而制定的犯罪工具,如专门用于犯罪而制作的钥匙以及用于遮掩面部的各种面罩等。这种犯罪工具本身就是犯罪人创造性的产物。非特制的犯罪工具,就是以生产、生活及军事活动为目的而制做的,却被犯罪人用于犯罪活动的工具,如钢丝钳、莱刀、撬压工具及各种枪支弹药等。这种犯罪工具本身虽然不是犯罪人创造性的产物,而是社会上其他人创造性的表现,但犯罪人如果毫无创造性,是不可能将其用于犯罪活动的。对犯罪工具再细分一下,既有实施犯罪的工具,又有掩盖犯罪的工具。实施犯罪的工具,即专门为实施犯罪活动而制做的各种器具。这包括犯罪破坏工具和犯罪交通、通讯工具。犯罪破坏工具即指用于破坏现场障碍物和目的物的器械及其他用品。犯罪交通、通讯工具则指那些用于往来现场或运送赃物以及用来发出指令和信号的器具。掩盖犯罪的工具,即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为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以逃避打击,或者转移视线,嫁祸于人使用的各种物品。无论是实施犯罪的工具,还是掩盖犯罪的工具,都充满了犯罪人的创造性,如果没有创造性,这些犯罪工具是不可能不断演进的。在犯罪工具中,有一个种类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关系特别密切,那就是智能性犯罪工具,如无线电遥控装置、现代通讯器材和电子计算机等。这些犯罪工具本身就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其产生过程充分体现了人的创造性,犯罪人在使用这些犯罪工具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发挥创造性,否则不可能使其在实施和掩盖犯罪中发挥作用。
  (二)创造性促使犯罪工具的结构越来越复杂
  最初的犯罪工具根本没有什么结构,而只是一些形状各异的石块,如石刀只不过是使一块石头具有切削刃而已,后来有了复合性的简单犯罪工具,如弓箭,这虽然只是将不同质的两个简单物件拼凑在一起,其结构非常简单,但却是一个很大的创造。再后来,随着火药的发明,出现了土枪土炮,结构就变得复杂多了,土枪土炮要借用火药来运转,其作用是两个方面的结合,结构要相对复杂一些。这是发挥更大的创造性的结果。今天的汽车、遥控装置和电子计算机等,其结构的复杂程度不但令古人难以想象,就是现代人也叹为观止。犯罪工具结构复杂化的过程,其实是人的创造功能不断得到转移的过程。从复合工具代替人体骨骼的功能,到利用代替人体的肌肉功能;从工作机、传动装置、动力机结合的机械系统代替人体运动系统功能,到电报、电话、电脑代替人体感官和神经系统功能;犯罪工具结构的复杂化不过是人的创造性的对象化而已。
  (三)创造性促使犯罪工具质地越来越优良
  古代的犯罪工具,从最初的石器、木器到后来的铜器,从青铜器到铁器,质地越来越好。再后来,人类掌握了炼钢技术,各种钢制犯罪工具就越来越普遍了。现在的一些匕首,都是用很好的钢材料制成的,非常锋利。从容器性犯罪工具来看,从陶器到瓷器,从玻璃容器到钢制容器,为盛装各种不同的有毒物品,各种容器的质地取材有很大的不同。总体来看,这些容器的质地越来越优良、越来越适宜于盛装相应的药品。今天的材料科学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物质材料,这些材料同时为发展更多的犯罪工具提供了广阔的质地选择空间。犯罪工具质地的优化过程,是一个从自然选择材料到人工提炼材料,从发现材料到创新材料的过程。这期间,人性的创造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新材料的创新,一方面使劳动工具更加适宜于相应的工种,另一方面也使犯罪工具的能量越来越大,功能作用越来越强。

二、创造犯罪经验
  犯罪经验是犯罪人从犯罪实践中得来的知识和技能。它是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犯罪人掌握了一定的犯罪经验,一般比较容易达到犯罪目的,所以,凡是犯罪人都很重视研究和创造犯罪经验。犯罪人创造犯罪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犯罪经验
  犯罪经验都是后天习得的,它的创造有一个过程。智能型、技术型的犯罪经验尤其如此,需要犯罪人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在这方面,一些惯犯、累犯、职业犯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在长期的犯罪生涯中不断地总结犯罪经验,使犯罪经验日益成熟。然后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出去,促进了社会犯罪的发展。如湖南张君犯罪集团,在每次进行抢劫之前都对商场的位置、进出口的通道、时间规律、人员的分工作深入地了解,布置相应的力量,做详细的安排,并反复进行演练,创造了不少暴力犯罪的新经验。
  (二)把别的经验转化为犯罪经验
  犯罪人都生活于社会中,平日在工作和生活中,总会掌握一些技能或掌握某些技能,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以后即会把这些技能进行迁移,运用于犯罪过程中。如医生用注射空气或药物等办法杀人,有化学知识的人研制新型藏毒方法等。这种技能和经验的迁移广泛地存在于犯罪工具选择、犯罪过程、案后的反侦查处理等方面。近年来一些案例表明,不少智能型的诈骗犯罪、经济类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其作案者有许多是拥有高学历的。他们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很容易将这些技能和经验转化为犯罪经验。比如,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犯罪泛滥开来。
  (三)把别人的犯罪经验改造为自己的犯罪经验
  犯罪经验的创造不少是把别人的间接犯罪经验加以总结和改造而成的。现在一些大众传播,特别是一些以犯罪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小说,都详细描述了犯罪的过程、技能和方式方法,有犯意的人很容易得到这些间接的犯罪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其加以改造,并运用于自己的犯罪实践,形成新的犯罪经验。

三、创造犯罪技术
  犯罪技术是犯罪人为实施犯罪活动,达到犯罪目的所采用的各种办法、措施、手段等,也含有犯罪技巧、技能、本领的意思。犯罪人在犯罪活动中,有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实现犯罪目的;二是不暴露自己。所以,犯罪人总要创造和运用各种犯罪技术,以保障犯罪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其所提供的任何一种新知识、新技术或新产品,在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都可能被犯罪人恶意使用,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犯罪技术。比如,剧毒药物、麻醉药物因治疗疾病的需要而产生,但又成为谋财害命的重要技术之一;枪支弹药既在军事、体育和治安等领域起着重要作用,也大量出现在杀人、抢动等犯罪之中。信用结算制度诞生后,伪造信用卡、冒用信用卡等犯罪技术应运而生,并且大量孕育着恶意透支等欺诈性犯罪。在无线电普及的过程中,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通信信号的犯罪技术发展起来。{2}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以高新科学为技术手段的犯罪得以发展起来。比如,生物科技犯罪技术。这是一种伴随着生物科学技术发展尤其是现代生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在生物科技研发、应用、转让及管理等活动中出现的一类犯罪技术。近年来,生物科学得到了普遍快速发展,生物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此同时,有些犯罪人就创造了这方面的一些犯罪技术。如商业代孕、人体克隆、器官买卖、非法人体医药实验、用生物方式制造假药、开发使用生物武器、对人类遗传基因资料进行窃取、买卖,等等。可以说,在现代生物科学发展及其技术应用所涉及的范围和领域,都出现了与之相对应的犯罪技术。



四、创造犯罪类型
  犯罪类型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犯罪行为进行的分类,它是犯罪行为具体、集中的反映。犯罪类型的变化,是犯罪能量、犯罪领域、犯罪效益变化的反映,所以,犯罪人总要把创造性用于犯罪类型上,以达到提高犯罪能量、扩大犯罪领域、增长犯罪效益的目的。犯罪人创造犯罪类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传统的犯罪类型不断翻新
  有些犯罪虽然在基本类型上属传统犯罪,但经过犯罪人的创造,其侵犯的犯罪对象,使用的犯罪方法,造成的犯罪危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以财产犯罪为例,目前,不仅犯罪种类多种多样,就是同种犯罪,也出现了多种犯罪形式。比如抢劫犯罪,现在入室抢劫、拦路抢劫仍然高发,但同时出现了麻醉抢劫、色诱抢劫、驾车抢劫、抢劫出租车司机等抢劫形式。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在十字路口,随机拉开过往汽车车门进入车厢内劫持驾驶员的犯罪。在抢夺犯罪中飞车抢夺、袭击银行提解款人员、夜间抢夺妇女和老人财物等犯罪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在杀人犯罪中,雇凶杀人不断发生,竟出现了利用网络雇凶杀人的犯罪案件。
  (二)新的犯罪类型大量发生
  现在有些犯罪类型,如信息犯罪、新型毒品犯罪等,是以往不曾有过的,在犯罪形态、犯罪手段、犯罪危害上都是全新的,是犯罪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一种新的创造。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就是信息犯罪。在现代社会,信息资源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它比物质和能源更重要,是现代财富的重要来源,因而被犯罪分子看中,将其作为重要的犯罪对象。目前,以信息资源为侵害对象的犯罪中就出现了信息攻击犯罪、信息破坏犯罪、信息窃取犯罪和信息滥用犯罪等,其中无一不充满了犯罪人的创造性。例如,有的犯罪人窃取了他人信息,竟利用QQ号实施诈骗犯罪。
  如果说创造犯罪工具、犯罪经验、犯罪技术、犯罪类型是犯罪人创造性的一般表现,那么,智能犯罪则是犯罪人创造性的特殊表现,也是最典型的表现。智能犯罪作为社会危害最大的一种犯罪,集中体现了人的创造性与犯罪的关系。所谓智能犯罪是指运用科学思维、计谋和谋略等智慧和利用科学技术知识、技能实施的犯罪。人性的创造性与智能犯罪的关系极为密切,它对智能犯罪发生和发展起着一种催化剂的作用。具体来讲:第一,创造性为智能犯罪提供巨大动力。由于科学技术完全是人的创造性的产物,所以,创造性对智能犯罪所起作用,可以归结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作用。而现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革命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经济价值。把现代科学技术用于社会生产,能提高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而把它用于犯罪过程,则能增强犯罪的隐蔽性,造成取证难,导致犯罪风险小,成本低,因而能有效地提高犯罪效益。第二,创造性为智能犯罪提供新的犯罪手段。智能犯罪与传统犯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使用的犯罪手段不同,前者使用的是新的科技手段,后者使用的是传统的犯罪手段,而所有新的科技手段,无一不是人的创造性造成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的创造性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存在和发展,是智能犯罪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第三,创造性为智能犯罪提供科学的思维模式。人的创造性不仅体现于科学技术,而且体现于科学思维。在古代,科学思维与谋略是融合在一起的。谋略属于“计谋”和“诡道”,现代科学思维,包括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灵感思维等,在这种“计谋”和“诡道”中都有生动的体现。此外,有些思维模式和方法也体现了“计谋”和“诡道”的文化个性,并且为智能犯罪所广泛运用。
  人的创造性促进了犯罪、特别是智能犯罪的发展,而要扼制犯罪和智能犯罪的发展也要靠发展人的创造性来解决,要靠人的创造性来创造扼制智能犯罪的新技术以及制定新的行为规范等。为此,应积极构建良好的创造环境,鼓励人们积极从事创造性活动,从而为预防犯罪提供更多的创造性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
  {1}邹金伟、王勇哲:《论犯罪工具》,载《公安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2}李锡海:《文化与犯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4页。

【作者简介】山东警察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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