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5-02-1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一种刑罚适用制度。判缓刑对罪犯更好一些,不用关押,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那么,拘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