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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草率结婚 法院调解解除婚约

发布日期:2015-03-15    作者:110网律师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法院东太堡法庭调解一起在校大学生离婚案件。
赵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其在刚满法定婚龄时,在未告知双方父母的情况下,与校外男友张某领取结婚证。双方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领取结婚证不久,两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逐渐因年龄差距发生矛盾,出现裂痕。赵某认为当时自己不够成熟,经不起张某说服,草率领取结婚证,现在非常后悔。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恋爱过程、婚姻现状,发现二人的婚姻比较草率,生活中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耐心调解后,双方仍无和好可能。于是,两位年轻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此案虽是个案,但是却给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敲响了生活的警钟。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只要年满法定婚龄,在校大学生依法可以登记结婚的。但是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阅历、婚恋观尚不成熟,尤其是工作、事业发展都不确定的情况下,选择婚姻更应慎重。法官告诫年轻人,在走进婚姻殿堂前,要慎重考虑双方的感情基础、性格是否互相和谐、事业发展是否相互扶持、成长经历、生活方式、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等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应当征求双方父母的中肯意见,这样才能避免受到不和谐甚至破裂婚姻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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