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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资料:生产、销售假药罪

发布日期:2015-04-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犯罪对象——假药,即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提示注意:

  这里的“假药”必须是用于人体的药品或非药品,如果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则而以刑法第1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既遂标准——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本罪从危险犯修改为行为犯。

  3.主观罪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法律 敎育 网

  提示注意:

  本罪的成立不要求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即使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假药,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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