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5-05-03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调整我省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2010年9月16日)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发[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8号《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及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1号《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将我省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一千元,其他地区为二千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二千元,其他地区为三千元。
二、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一万元,其他地区为二万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二万元,其他地区为三万元。
三、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贫困县(市)为六万元,其他地区为十万元。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发[1999]4号《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再改变。
注: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我省二十九个贫困县(市)为:英山、红安、麻城、罗田、蕲春、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神农架、丹江口、建始、来凤、鹤峰、利川、咸丰、宣恩、巴东、恩施、长阳、秭归、大悟、孝昌、阳新、五峰、保康、团风、通山。
相关法律问题
- 辽宁省高级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认定 2个回答20
- 《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陕西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 4个回答25
- 请问唐山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个回答0
- 义乌市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最少多少可以立案? 7个回答0
- 求河北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2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