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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管理

发布日期:2015-06-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06-17 09:44 来源:纠错 打印 收藏 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5司考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土地。

  1.建设用地的分类。我国将建设用地分为国家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

  国家建设用地是指国家为进行各种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进行建设所需要占用的土地。目前对国家建设用地的范围作扩大化解释,一些虽非国家投资,也不具有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如城市房地产开发,适用国家建设用地制度。国家建设用地的来源包括三方面:其一,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二,使用国有荒山、荒地;其三,收回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乡村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公益事业或农民建设住宅所需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

  2.我国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特点:

  第一,对国家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特别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第二,严格限制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我国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尚不能自由流转,因此这类用地使用权人的身份条件需符合法律的特殊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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