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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知道的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发布日期:2015-07-02    作者:张颖律师
1、同居期间(没有结婚登记)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提示:我们先看一个小案例。2008年起甲男与女乙在一起稳定的同居生活五年多,在此期间二人形同“真正夫妻”,乙女为照顾甲男的生活付出大量心血。同居期间甲男父亲为二人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在甲男名下,后由于甲男又与其他女子同居,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乙女被赶出家门,没有其他居所。后乙女起诉甲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法院判决由于双方没有夫妻间互相扶助的义务,驳回了乙女的请求。律师特别提示自94年2月1日后事实婚姻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同居期间双方应特别明确没有夫妻之间的任何义务,更要谨慎处理个人财产及注意本人发展问题。
2、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律师提示: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同样也说明了这一点。
3、夫妻无法共同生活,离婚应注意什么?
律师提示:如果一方或双方坚决要离婚且无法和解,确需起诉离婚,请注意做好相关诉讼准备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证据的收集,法官裁决要看证据。如果你不知道有多少共同财产你如何要求分割?
如果你不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如何保全存款?一方有外遇的证据如何收集?众多因素都需要谨慎考虑,最好先不动声色,提前咨询律师。
4、如果离婚你想要孩子吗?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提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几种特殊情形。十周岁以上子女,要考虑子女意见。关键是3到9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这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弹性最大的一点。其考虑的因素也是最多的,如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当前随哪方生活,父母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等因素,各因素都要考虑但又都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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