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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出走十年 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发布日期:2015-09-10    作者:110网律师
夫妻之间发生点磕碰摩擦是难免的,但发生矛盾不积极解决却赌气离家出走十年未归就非同寻常了。近日,祁东法院黄土铺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夫妻俩吵架后女方离家出走十年未归,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原告邹某与被告肖某于1995年在广东务工时相识恋爱,随即同居生活,次年9月21日生育男孩邹某飞(现已能独立生活),1997年8月30日双方在祁东县石亭子镇人民政府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后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5年11月,原、被告双方发生口角,被告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后原告多次去被告娘家寻找未果。
     祁东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婚后共同生育了小孩,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但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5年11月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后,被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近十年,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祁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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