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普陀区兰凤新村二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日期:2015-09-18    作者:黄方明律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普府房征【2015】2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
中山北路陆家宅后村:88号-91号;
岚皋西路:272号,280号,288号,296号。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普陀区兰凤新村二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
(上海动拆迁律师、上海房产律师黄方明编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