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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什么时候才能“知情”呢?

发布日期:2016-04-27    作者:110网律师

永不“知情”的拆迁方  
之前刚刚报道过“出游回来三层小楼遭偷拆”的事情,今天就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拆迁案情,这件拆迁案则是一夜之间就让房屋夷为平地了。同样的,拆迁办也表示“不知情”。     
 一夜之间房子没了的钟廷建说,被拆迁的房子占地面积约有150平方米左右,房屋位于大足区南苑丽景开发建设项目地块之内, 该地块开发商现急于占用房屋位置扩建,三番五次对我私有未经丈量的房屋及周边附属物和设施500余平方米进行强占、强挖、强拆。     
房屋被偷偷拆迁早有征兆,因开发商急于用地,开发商大足区足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承建方大足区金泰建设有限公司,在未与当事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也未对当事人家房屋进行面积丈量的情况下曾多次扬言对家房屋处以“强拆”手段。3月12日早上,开发商开始对当事人未经丈量的房屋强行挖掘,还好当事人父母及时赶至制止,否则早已被夷为平地。     
3月29日早上,国土部门和公证处人员在国土局征地中心人员曾令带领下,一大群人对当事人房屋进行了强行丈量,并诱导当事人在记录丈量房屋面积的草稿纸上签字认可,当事人到大足区征地中心副主任马世刚办公室要求复印一份我签字的房屋面积依据被拒绝,征地中心至今未向当事人出示相关房屋面积丈量依据。     
4月12日早上天还未亮,钟廷建的房屋及室内物品被人用挖机夷为平地。钟廷建说,发现这一偷拆情况后,自己立即报了警。
房屋拆迁是普通人一辈子也难得遇上的大事,有人喜有人忧,有人通过拆迁安居乐业,有人一拆回到解放前,更有甚者进过拆迁家破人亡,就像上述事件的当事人在未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工期又紧的情况下,很容易遭遇暴力拆迁和偷拆,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专业的拆迁律师给出四点建议。
第一,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收集被拆迁的证据。我们需要理智,面对强拆首先要保证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同时需要避免情绪激动,以免身体不好的人突然发病,不要与强拆的实施人发生身体接触性对抗,一定要记住,己方势单力薄,不要与拆迁人员发生过激行为,要明白是房子即使被强拆,也仍然还有补救的机会,自己及家人一旦发生意外,将是不可逆转的,一定要眼光远大,好汉不吃眼前亏!
第二,需要做好拆迁前期的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的工作。不管能不能遇到强拆或是偷拆,只要房屋要拆迁,就要提前拍照、录像,做到有备无患,这样会在拆迁安置谈判中,站有有利地位,以便更有利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不幸发生了强拆或者偷拆,也可以证明自己实际发生的损失,以便能够就损害提出赔偿,能够做到有理有据,增加谈判、胜诉的砝码。
第三,强拆、偷拆的应对。如遇强拆,若知道强拆的具体时间,最好事先就与警方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有可能发生违法拆迁行为,请求警方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遇偷拆,证据就很难收集,因为偷拆行为一般由拆迁方或其委托的拆迁公司进行,具有较强的预备性,其实施也具有突然性,因此当事人往往在偷拆行为实施完毕之后才得知,尽管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的规定,但偷拆行为仍屡禁不止,上述收集证据的行为最好是秘密进行,以防他人毁灭证据。若具备条件,最好能将强拆情况完整地进行录像,将违法情况记录下来。案件中当事人很幸运地发现偷拆,并采取了报警的应对措施,是非常恰当的!
第四,做好长期的拆迁维权准备。一般的拆迁的案件只要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维权历程都比较曲折,因此,要做好长期维权的思想准备和经济储备,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得到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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