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姓名权与名称权

发布日期:2016-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A.姓名决定权。

  B.姓名使用权。

  C.姓名变更权。

  (2)名称权则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A.命名权。

  B.使用权。

  C.变更权。

  D.转让权。

  (3)姓名与名称是自然人、法人用以确定、表明自己身份,彼此间相互区别的符号,是使自然人或法人特定化的标志,也是社会个体体现个性,人格独立的标志。

  (4)侵犯他人姓名、名称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A.干涉。

  B.盗用。

  C.假冒。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