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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无效宣告

发布日期:2016-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宣告专利无效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专利复审委无效或维持——不服的,三个月内向起诉——法院应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宣告无效的后果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全部或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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