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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欠款滚成3万,信用卡透资利息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6-05-20    作者:孙超律师
案情简介:
去年9月22日,小张的手机接到一条短信,称他的工行卡因“未按规定日期还款被暂停使用,请尽快还款”。他很诧异,这张卡是单位在2010年3月办的企业年金卡,至今没有使用过,怎么会欠款?小张致电工行客服,被告知其2007年办理的一张工商银行福猪卡,欠钱一直没有还,才导致年金卡停用,并影响了个人征信。近400元的欠款经过7年的滚动,如今已积累到3万余元,而且影响了个人征信!小张认为银行没有如实告知且没有提醒,办卡时还在西安念书的小张于近日将办卡银行起诉到法院并被立案。
法律解析:
一般,选择全额还款方式的贷记卡只要按时全额还款就能享受免息待遇,但是选择最低还款方式的贷记卡,在以后每笔透支消费中都将无法得到免息。
而且,持卡人千万别想当然地按照自己认为的最低还款额还款,由于加了利息,还款金额也在增加,因此持卡人一定要按照银行对账单上的还款额来还款,否则不仅没享受到免息期,还要为未还款部分支付5%的滞纳金。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目前各家银行规定的50天(或56天)免息期计算并不相同,持卡人最好也能心里先有个底。其中,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持卡人是上个月30日消费的,那截止到本月25日,免息期为25天;如果持卡人是上个月1日消费的,免息期就为最长的56天。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以刷卡消费50000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0000元,尚余10000元未按时还。如果持有的是建行或者招行的卡,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如果持的是工行的信用卡,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如果未按时还款不是因为没有还款能力,而是因为记错而导致很小数目的误差,则差别更大。
如果消费者在全额透支又无法按时还款后,就会产生透支利息等费用,导致欠款金额超过限额,由于超限是由于信用卡本身的费用产生的,对于这种情况,有的银行不收取额外的费用,例如现在建行和招行信用卡中心都表示,没有超限费的规定。
但是工行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则表示,如果出现欠款金额超过信用卡额度,则要对超出额度部分收取5%的超限费,不过工行表示,在一个超限周期里,只收取一次,而中信银行则表示,超限费每月复利计算。
持卡人使用单位卡进行透支的,由其单位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持卡人使用个人卡附属卡发生透支的,由其主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主卡持卡人丧失偿还能力的,由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透支金额的偿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另外,招行信用卡则每张都有一个记账日,免息期=记账日起+18天。假设5日是您的信用卡的记账日,那么在3日的消费,免息期就为本月3日到当月23日,共21天;如果是在6日消费,那么从本月6日到下个月的23日,49天都属于免息期;中信实业银行也是每月有一个记账日期,最长免息期为56天。
信用卡逾期利息的计算
一旦进入到“最低还款额”环节后,透支利息也随机出现。目前,各家银行对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并不相同,大部分银行则采取的是全额计息方式,也就是说,持卡人如果在免息还款期内不能全额还款,即便是归还了最低还款额,银行也会按全部透支额全额计息,每天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
举例说明,如账单日为每月5日,到期还款日每月23日。9月30日购买笔记本电脑花1万元,10月5日账单上“本期应还金额”为1万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若10月23日前全额还款1万元,则透支利息为零;若10月23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0元,则其利息为:10000元×0.05%×24天(9月30日至10月23日)+9000元×0.05%×13天(10月23日至11月5日(下一个账单日))=178.5元。
值得提醒的是,在下个账单日前,如果您还没还清欠款,产生的利息将计入本金继续计算,产生月复利。也就是说,如果一直采用最低还款的方式,欠款时间越长,利滚利,还款压力也就越大。银行利息的计算方式也就是所谓的“驴打滚”。
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
假如你12月1日透支消费了2000块,12月5日透支消费了3000块,此卡没有其它欠款。1月20日,你还款600元,1月25日,又还款400元。你1月20日还的600块钱会按照透支顺序,先去冲销12月1日透支的还剩1400块;1月25日还的400块又冲掉了400块,还剩1000块,剩下总透支消费的3000元。于是:
利息1=600元x0.05%x(1月20日-12月1日)=15元
利息2=400元x0.05%x(1月25日-12月1日)=11元
利息3=1000元x0.05%x(1月31日-12月1日+1)=31元
利息4=3000元x0.05%x(1月31日-12月5日+1)=87元
所以,你在1月底的账单上看到的利息就是利息1+利息2+利息3+利息4=144元。
1月底生成的利息到了2月份会成为你信用卡欠款的本金的一部分,然后一起计算利息。你的欠款总额就是1000元+3000元+144元=4144元,之后的每一天都是按照这个基数计算每天万分之5的利息。那么这4144元没有免息期的欠款在2月1日到2月25日之间的利息=4144x0.05%x(2月25日-2月1日)=49.73元。同样的,这49.73元的利息也是没有免息期的,从3月1日开始就不断产生每日万分之5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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