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摘)

发布日期:2016-05-31    作者:许仙凤律师
 
一、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法益是人的生命权,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气愤,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二、             故意伤害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料的导致死亡的,也应定故意伤害罪。
侵害的法益是人的健康权,即身体的完整性和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行。
    仅仅追求轻伤故意和重伤故意,而不包括轻微伤故意,仅具有殴打意图,只是希望或放任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故意。
     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伤害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事先没有明确的认识,按照结果来认定,放任的态度结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定间接故意杀人罪,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甲,结果造成乙的死亡,也可以构成加重结果,对故意伤害的加重结果虽然是过失,但也要承担共犯责任。
三、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看是否使用了致命武器,致命力度,是否打击的是致命部位
四、              故意杀人罪量刑:
114-18,应当从减
2)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无期
3)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
5,故意伤害致人重伤:3—10年有期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7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