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全攻略|男方版

发布日期:2016-06-05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法律快车


子女归属问题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为了争取子女抚养权,男女双方都会提出自己的理由。那么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男方需要知道哪些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自己,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动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最后也要看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哪些情况。
 
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判给自己的情形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哪些因素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祖权律师
广西桂林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