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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这些说法是真的吗?

发布日期:2016-06-17    作者:王丽侠律师
一大误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到的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决,当事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夫妻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从而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无利,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的说法,并不准确,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主要体现的原则是:协商一致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给予补偿原则、照顾过错方原则,和谁提起诉讼并无关系。
二大误区:发现对方出轨就可离婚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民间通常所称的经常“姘居”一般也不认为是上文所说的同居。这与出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出轨行为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出轨情况,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把握不当还很容易构成不法侵犯别人隐私权。
三大误区:分居2年自动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并不存在民间广泛流传的“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且是连续分居,如因工作或者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和好可能。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与条件也很多,不仅仅只有分居2年一个条件。
四大误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只要没有特殊的约定,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 一方父母婚后赠与房产,没有明确说明的,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也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个人或者共同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购入时间、房产性质、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五大误区:转移财产就能达到不给对方分割的目的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财产而少分财产,因此如要转移财产必须慎重。而且,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仍可主张分割。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六大误区:索赔“青春损失费
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当然也存在个别男性当事人也这么想),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规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最高院关于婚姻案件的问答中,也明确指出,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于法无据的。
七大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抱着不同意离法院就不会判离的侥幸心理,从而忽略了维护自己权益必要的准备工作。
八大误区:没有抚养权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或者认为小孩子判给对方后,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至子女成年,随着子女的成长,可以根据生活必须,要求增加抚养费。离婚后,如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九大误区:再见=不再见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探望小孩,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除了法律规定的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法院会判决支持,并可应一方的要求强制执行。
十大误区:只要找到了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自己在诉讼中就会占主动。
实际上,婚外情只能说明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少分。而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势必行动非常隐蔽,另一方很难查找证据,再者,非专业人员取证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往往容易侵犯别人的隐私,因此在查找对方婚外情证据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找回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并不一定具有证明效力。经常有当事人过份注重寻找对方婚外情的证据,而忽略了更重要的证据——财产证据的收集导致在诉讼中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因此如果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调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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