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6-06-29 作者:孙术校律师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尽管购房时间在你们两人办理婚姻登记后,但是由你父母出资并登记在你的名下的房产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在你与男方离婚财产分割时,男方无权分割你的个人财产。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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