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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分手后生下孩子,男方否应当承担抚养费

发布日期:2016-08-02    作者:110网律师
网友咨询:
我与男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后我选择把孩子生了下来,并亲自带孩子。请问,我前男友是否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前男友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既有亲自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不亲自抚养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
现在,孩子由你带,你前男友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对此,你可以先和他进行协商处理,如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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