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涉嫌诈骗 侦查阶段实现无罪释放
发布日期:2016-09-08 作者:肖小勇律师
一、案情简介
叶某某因被怀疑参与特大诈骗团伙,于2013年5月10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为由刑事拘留。该案由湖北省公安厅督办。
二、承办过程
2013年5月19日,武汉资深专家律师肖小勇律师接受叶某某家属委托,5月20日到看守所会见了叶某某,听取其对案情的介绍、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分别于5月21日、22日向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和递交了《关于叶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法律意见书》,请求公安机关对相关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尤其审查是否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叶某某对其他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诈骗行为有主观明知或者共同故意,指出如果无相关查实的证据,依法不能将叶某某呈捕。
三、案件结果
6月6日,公安机关采纳肖小勇律师的意见,没有将叶某某呈捕,直接将叶某某释放。
四、办案总结
案件呈捕前是辩护律师介入案件的最佳时机,辩护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等工作,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向办案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在本案中,辩护律师根据了解的情况,围绕诈骗罪构成要件,让办案部门调查核实是否有证据证明涉嫌的事实,成功说服公安机关释放叶某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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