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屡次拒绝执行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9-30 作者:蒋艳超律师
广西 潘某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根据该规定,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主要是看被执行人在现有资金的情况下,是否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文书。本案中,法院判决万某归还你32.24万元工程款,万某没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却有钱购买皮卡车和小轿车,如查证属实,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万某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督促有履行能力的万某自动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如果万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可以扣押其皮卡车和小轿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拍卖,用于尝还其欠款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案中,万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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