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院执行裁定,债权人申请法院实施拘留和罚款措施
发布日期:2014-05-01 作者:王勇律师
律师认为,法律文书生效后,需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一年内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个人罚款在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律师建议张某申请法院启动行政拘留措施。
法院执行人员在接到张某申请后,又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申报财产,李某以无钱可还为由抵赖不还,甚至藐视执行法官,出言不逊。2014年3月法院执行人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被执行人李某,以其拒不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一万元。执行人员当场向李某出示拘留决定书时,面对锃亮的手铐,终于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李某悔莫能及,当即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借款和利息,并于三天后李某支付全部欠款185万元,法院对其提前解除留。
张某经过长达2年多的诉讼终于“赢了官司,也赢了钱”。律师也在帮助当事人维权的过程中诠释了法律的价值。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是否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该对本案债权人的清还?
- 保定律师:执行时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有了财产和收入时,债权人是否可以继续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债权人超过约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否应当受理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21(苏州律师李旭商事案件研读笔记21)
- 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针对被执行人的妨害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
- 公司那些事儿--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 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可予以罚款、拘留的情形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