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婚姻律师邵贤南||恋爱时她以他名买房,离婚时房产应该归谁?
发布日期:2016-10-16 作者:110网律师
最近上海掀起了一股“全民离婚”的热潮,不管年龄大小,只要能重新恢复单身,大家都是一离了之。而这离婚潮的背后也有着各自的盘算,基本上都是上午离婚分手,下午牵手买房。
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确实可以避开相关限购政策,也可以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花几块钱省几十万,真的太划算了。
可是假离婚买房真的这般美好吗?其实不然。表面看双方获得了利益,但是法律风险很大。
第一、弄假成真,无法复婚
谢卫东律师 | 四川今辰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文娜律师 | 湖南言顺律师事务所
夫妻并非由于感情破裂,而是出于某种利益需要或为了到达某种目的,选择解除婚姻关系,通常双方会约定复婚。离婚时对于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也没有仔细斟酌,一方甚至会净身出户办理离婚。
如果最后一方反悔不肯复婚,另一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任何人包括法律都不能干涉,更不能强制执行人身行为。
第二、涉嫌欺诈,不受保护
车宏伟律师 | 山西平生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登记也不予办理。
此外,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还将会降低信誉等级。
第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法逆转
杨佳鑫 | 云南楚大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对财产所做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除非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有可能推翻,还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而假离婚,恰恰是两人自愿的,离婚协议也是双方友好协商、合作炮制的,基本上难以单方推翻。
在离婚和复婚之间折腾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就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状况”和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也就是说即使能复婚,财产也算是婚前个人财产。
第四、假离婚期间的财产认定是属于个人的
张丽丽律师 | 山东文鼎(城阳)律师事务所
有一个必然的风险就是离婚后买房会产生一个房屋的购买时间,即使是复婚以后,没有确实的证据不能证明夫妻共有,一旦双方对财产发生争议的话,购房的一方可以主张房屋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想争取分割的话是很困难的。
李慧律师 |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了。假设双方复婚,该财产也是“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发生共有。
第五、假离婚期间双方的关系、义务等都不受法律约束
李慧律师 |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假离婚”虽是“离婚不离家”,但此期间发生的收入、赡养、继承、抚养、监护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不能预计的,其中的法律风险、伦理风险和道德风险远不是一纸协议可以解决的。
综上,为买房而办理离婚,风险远远大于收益,如果因此而闹出纠纷,在法律上很难受到保护。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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