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菲姜岩案看网络暴力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经过简述:2006年初,王菲(男)和姜岩(女)经过六年的恋爱,最终结为夫妻,但由于姜岩比王菲大四岁,此事并未得到男方王菲家里的支持,结婚也就在没有任何仪式的情况下草草的办了一下,婚后王菲事业上升迁为部门主任,工作繁忙且由于年龄相对较小,对于家庭缺乏最基本的责任心,两人的生活开始出现冲突和矛盾。后王菲因公事去法国出差,旅途中和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同事东方恩纳产生暧昧并发生关系,此事最终被姜岩知晓,经过多次与王菲的交谈,王菲不但毫无歉意甚至绝情的提出了离婚。外加王菲父母的压力,最终姜岩跳楼身亡。
案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开始出现大量的声讨王菲及“小三”东方恩纳的声音,这种情况随着网友人肉王菲、东方恩纳以及其家人、王菲母亲怒骂网友后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了全民声讨王菲和东方恩纳二人,受此事影响,王菲和东方被雇佣公司开除,并因为长期有陌生人打扰和挑衅离开了居住的房子,从北京迁往上海居住,王菲本人也因此事患上了抑郁症。最终,王菲于2008年将几个透露了他个人信息的网站和个人告上了法庭,此案就是后来所说的“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法院最终判决几名被告向王菲本人道歉并予以一定现金赔偿,同时在判决中批评了王菲这种对婚姻不忠诚的行为。
这里我们不过多讨论婚姻忠诚这个道德方面的问题,仅看下当舆论不再受到拘束,虚拟暴力实体化的可怕性。此案其实在刚刚发生时并未过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是经过几家网站的转载以及对网友既往思想的汇总,最终给这件事定下了一个调子,就是“王菲逼死贤妻,婚外情小三不可宽恕”。原本的一场家庭变故,被社会舆论无限的扩大化,变成了舆论道德审判的狂欢,透过互联网这个平台,人们在网上恣意谩骂,随意查询、分享、转载一个个有关于王菲姜岩事件真真假假的个人信息,更有甚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与自己有过节,但与此事完全无关的人的信息杜撰成王菲的信息,最终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多无辜的伤害。更可怕的是一些网友不满足于虚拟世界的讨伐,开始集结上门寻找王菲理论,甚至在他以前居住的地方泼上红油漆。整个事件直到最后法院高调的批评了王菲的不道德行为,这中间一直没有给这些受害者一点儿保护。
时间过去这么多年,我们不得不为我们一直高度宣传的法治社会悲哀,此事件的很多参与者都是抱着他不道德,我就是有权力审判,批评,甚至惩罚他的态度参与了这件事,并最终没有受到法律任何否定性的评价。法治区别于人治,其最大的不同就是,真正的法治,是即使社会上的所有人都要欺负一个人,但法律可以顶住压力保护住这个人正当的合法权益,可惜我们没有看到这种结果,造成了这期没有法律规制的恣意妄为的舆论审判,所幸我国目前正在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网络监管法草案也于今日面向社会接受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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