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不准离婚可以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张梅律师
(一) 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
如果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事后难以对处理方法达成一致,则夫妻双方都可以一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财产进行分割。
(二) 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 生效的离婚判决还未涉及探望权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 子女抚养费发生变化
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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