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11-10 作者:110网律师
(2)客体的无形性:劳务分包合同的客体是劳动力的使用,是劳务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发包的是施工劳务作业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所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的劳务。
注:转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您好,北京盛欣富泰劳务是正规公司吗?如果出国需要了解什么法律 6个回答0
- 班组工人受伤,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承担什么主任? 1个回答0
- 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分包包头与农民工之间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在因拖欠工 1个回答0
- 商务局根据什么法律来管外派劳务 1个回答0
- 你好,我想咨询劳务分包协议只签名未盖章未按手印,是否具备法律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证*电子股票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高压变压器和居民住宅之间的高度、居民产生的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
- 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怎么办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给多久?
- 离婚后,父母任一方能擅自更改未成年孩子姓氏吗?
- 公司为逼员工离职恶意增加工作量,劳动者如何维权?
- 摩*大道(002656)投资者索赔,新收行政处罚,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凯*文化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世*实业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天*时尚(603608)受损索赔,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主要类型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