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就像笼子里的狗…
发布日期:2016-12-25 作者:110网律师
“法不入家门”的时代渐渐过去,公权力开始介入隐秘的私人生活并给予受害人周全的保护,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我也很想借此契机,聊聊家暴的二三事。
虐之深,恨之切
我通过一次活动见过她们,在女子监狱。是的,她们都是因为遭受家暴而实施犯罪,伤害或者杀害施暴者的女犯。
她们穿着蓝白相间的囚服,步伐一致地走进谈话室,脸上神色也相同,看不出波澜。落座之后,不同的个性渐渐表现出来。有的平静感恩,“感谢政府的宽大处理,我每天都在看书”,“我学过一点医,希望能帮助大家”,有的开朗健谈,刑期快满的已经在展望出狱后的生活,“我想租个铺面做点小生意,带着孩子一起……”她们的神情和语气那样熟悉,我仿佛在菜市场、在路边街头看见过和她们一样的女人,然而,她们却是双手沾染鲜血的女犯,面对铁一样的犯罪事实,必须在牢狱中一天天赎清罪孽。
他们本是白手起家的夫妻,十多年并肩度过,家业、儿女都有了。丈夫却变了,外遇之余,开始对妻子无缘无故殴打,性情越来越暴戾。在悲愤、绝望中,杀害丈夫的念头从心底盘旋而出,注定悲剧。
这天晚上,与平日并无不同。喝醉酒的丈夫回到家,照常随意找个由头便殴打妻子。只是这一次,女人反抗了。她用丝巾勒死醉酒的丈夫,之后来到派出所,非常冷静:“我杀了人”。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恨。”
她们犯罪之前的遭遇,我们大抵是清楚的。长达几十年的家暴,随时随地的殴打,甚至性暴力……很多疑问也随之而来,她们为什么不离婚、不求助、不报警?在我们看来有那么多途径自救,她们为什么要采取最极端的方式?
背后的原因其实太多,也太复杂。总的来讲,是现实考虑交织着情感因素,个人意志扛不过外部力量。在这里,我重点想说的是长期受家暴者特殊的心理状态——“受虐妇女综合症”。
笼子里沉默的狗
这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实验。上世纪六十年代,心理学家马丁·沙利格文将几条狗放进铁笼子,每天不定时电击笼子各个部位。起初,狗们在笼子里不断左右跳跃,试图躲避电击,但很快发现无处可躲。绝望的狗停止了躲避,趴在笼子里一动不动。它们似乎明白了,与其无望躲避,不如静静忍受。
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就像这笼子里的狗,她们心理基本瘫痪。无数次挨打让她们知道,自己无力阻止暴力的到来。每一次的挨打,都让她们更加清楚看到自己的无助。日积月累,她们越来越顺从、沉默。
此时依然有疑问。既然这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她们为什么不在遭受家暴的初期寻求帮助?答案依然是复杂的。
我仅从“暴力循环”的角度,解释她们不离开的原因。家暴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周期性规律,每一个周期都包括关系紧张的聚集期、暴力爆发期、平静期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伴有轻微暴力,比如口角和推搡,紧张气氛不断积累。第二阶段:施暴者完全失控,严重暴力发生。第三阶段:施暴者忏悔、请求原谅,痛哭流涕、下跪认错是常见戏码。而女方往往被这一时的真诚和爱意打动,最终,陷入无休止的暴力循环。
或许这段文字,能够很好体现这个过程:
《今天我收到了花》
今天我收到了花。但这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什么特殊日子。我们昨晚吵了第一次架。他说了很多脏话,让我感觉很受伤。我知道他心里很抱歉,昨晚不是有意说那些的,因为他今天送我花了。
我今天收到了花。这不是我们结婚周年纪念日,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昨晚他把我甩到墙上,掐着我的脖子。那就像是一个噩梦,我真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今天早晨醒来我感觉很痛,浑身上下都有淤青。我知道他肯定很内疚,因为他今天送我花了。昨晚,他又狠狠地打了我,比以前都要狠。如果我离开他,我能干什么呢? 我怎么照顾我的孩子? 钱又从哪里来呢? 我很怕他,也很怕离开。但我知道他肯定很内疚,因为他今天送我花了。
今天我收到花了。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是我举行葬礼的日子。昨晚,他终于把我杀了,他把我殴打致死。要是我之前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离开他,今天我就不会收到花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吗?
前文提到的访谈,我的谈话对象是一名遭受家暴十余年的女性。她在离婚后,与男友合谋将前夫杀害。她本人沉默而懦弱,还未说话已经红了眼眶。我对她怀有很深的同情,谈话间尽量回避家暴和作案的细节,生怕触到她的痛处。
最后我问她,对于经历的一切有什么想法?她低头、流泪,仿佛自言自语,“我跟他二十多年夫妻,他居然这样对我……”我惊讶、错愕,久久不知如何开口。我以为她会说后悔,尤其是男友已经因为此案被执行死刑,没想到令她无法释怀的,仍然是那个殴打她、虐待她多年的丈夫。
我不想用“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或是其他什么理论来分析她的心理。我们,每一个人旁观者,都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评论、指摘他人的权利。没有身在其中的人无法体会她们的感受,谁又敢保证自己如若有此遭遇不会深陷其中?
永远不要高估自己,永远不要低估人性。
如何识别“渣男”?
这一部分,是我最最想说的。
面对家暴的不幸,我们并非只能等待命运的主宰。选择权总是在自己手里,不是吗?
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渣男,远离家暴的危险。如果说家暴是一种恶习,那么施暴者的恶习通常不止这一种,他们中很大一部分酗酒、赌博、吸毒,劣迹斑斑。此外,家暴也不是突如其来。很多女性说道,在结婚前就发现男方性情古怪、偏执,婚后变本加厉,终于演变成拳脚相加。
所以说,女怕嫁错郎啊姑娘们,择偶之前,一定擦亮双眼!
首先,远离社会边缘群体。无数教训我们必须直视,做被主流社会认可的事,才是最安全的生存之道。这或许一点也不酷,“失足男青年”可能会激起保护欲,让人爱心泛滥,但这背后很可能是无法摆脱的黑洞和深渊。所以,姑娘们,必须保护好自己!
如果交往中发现对方脾气性格古怪得让人不安,慎重考虑离开。
一旦出现动手打人的情况,请一定离开。没有如果,没有但是。
当亲人向我们倾诉家暴遭遇,请一定重视,那一刻,我们是她最信赖的人。现实中,却有许多令人扼腕的悲剧。一名女性在遭受家暴后鼓起勇气向母亲和哥哥求救,家人却认为不便过问嫁出去的女儿的家务事,将生性懦弱的她推向无望的深渊。另一名女性,在忍受家暴三十多年后产生杀夫念头,竟然与家人一拍即合,最后与父亲一起手刃丈夫。这样的悲剧,本不该上演。家人是最坚强的后盾,请帮助受家暴者理性选择自救途径。
诉诸法律,无疑是正确而有效的方式。我国《反家暴法》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明确了四大救济方式,分别是向妇联等单位求助、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政府庇护,具体内容请大家详细阅读法律条文。四川也已经行动起来,政府、司法、医疗等部门正在建立联动保护机制,终极目的,在于给予受家暴者全面、有效的保护。
我们当然知道,这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男权社会、私事隐藏、经济依附……有太多的山峰和沟壑需要我们去翻越、趟过。但是,《反家暴法》已然犹如一束光照进受家暴者的生活,我们愿意付出全部努力,让这束光亮些,再亮些。
身处家暴中的人们,也请你们不再沉默,勇敢地站起来,向我们,伸出你的手。
来源:园丁6号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