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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7-02-08    作者:蒋艳超律师
1、离婚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当事人可以再婚。
  2、离婚证可以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可以撤销。
  离婚登记的撤销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3、拿到离婚证后反悔该怎么办?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如果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利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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