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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离职的女职工是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17-02-20    作者:110网律师
怀孕前离职的女职工是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通常只要交满一年生育保险,离职后两年内生宝宝仍可报销。生育保险缴费满三年的,就不再受两年的时间限制,只要生产就可以享受待遇。”专家说,因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缴费状态是处于停保状态,所以,医保中心只能手动审核报销,相关人员可于每年的2月或8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另外,有些单位是在女职工怀孕后,才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这一部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需要先由用人单位垫支,待参保女职工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再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为此,有关人士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产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单位必须按出勤计发工资待遇,同时必须正常缴纳社保。若职工自动辞职,损失不小。如果身体实在吃不消,可以申请调换相对轻松的岗位。因此,怀孕时想辞职一定要慎重。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在怀孕后缴费的人,不光能享受产前检查报销和生育医疗费报销,生后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在享受生育津贴时,费用要先由用人单位垫支,待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其生育津贴再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生育津贴正常是享受90天,晚育的增加90天,按天发放,发放标准是按女职工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当然,享受上述待遇的前提,就是职工生育要符合政策。
  此外,如果妇女在生育时没缴生育保险,其老公单位足额缴纳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报销最高限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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