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的收入归谁?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许仙凤律师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被认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将婚前购买的房产出租后而取得的收益,这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上海高院认为如果一方“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可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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