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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前的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4-11-03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包括利息、租金等。一方婚前房产的租金,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部分,因此产生的效益,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而生长,不需要人力作用就能获得的孳息,如苹果树长出的苹果,草原长出的牧草等。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的租金、存款的利息等。对于房屋来说,孳息主要指房屋的租金。
    但如果租赁合同上是夫妻另一方的签字,则证明另一方参与了经营管理,则租金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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