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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执行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3-15    作者:110网律师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根据《》第45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0 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有期徒刑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3)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刑法》第47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有期徒刑如何执行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如果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行为人将会到监狱或看守所、教管所等地方接受相应地教育和改造,如果你还想了解关于相关内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律师,我们在线律师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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