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用毒品吸食并给予成本补贴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发布日期:2017-03-22 作者:110网律师
胡某与徐某是好朋友,一天徐某到胡某的住处玩,徐某问胡某有没有毒品,胡某回答没有,徐某说:“你连自己的口粮都没有吗?”胡某答:“自己吸的倒是有,但是我是花一百块钱从别人那里买来的。”徐某说:“那你把它给我吸,我给100块钱给你”。于是胡某给了徐某,后案发,胡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逮捕。
【分歧】
第一种观点:胡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因为徐某是花了100块钱从胡某处购得毒品的,不管其有没有牟利的目的和实质,其都构成贩卖毒品罪。
第二种观点:胡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虽然徐某花了100元从胡某处得到毒品,但是他却并没有从中牟利,因此在毒品数量达到了法定数额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评析】
对于这种情况,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笔者更加侧重第二种观点,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1、贩卖毒品罪,既要有贩卖的行为,又要有贩卖的故意。此案中胡某购买毒品时其目的是为了自己吸食,并无贩卖的故意;后也是徐某主动联系胡某要毒品,胡某是在徐某的再三要求下才把毒品给徐某;虽然徐某给了100元胡某,但是这100元只是胡某购买的成本,并无牟利的目的。因此结合完整的事件经过,笔者认为胡某不存在贩卖的故意。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年12月1日 法[2008]324号)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3、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毒品,仅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胡某也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就连为他人代购的目的都没有,其购买毒品时仅为自己吸食,给徐某也非自己所愿。根据举重若轻的原则,胡某应该不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而应当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相关法律问题
- 朋友吸食毒品两次,都被公安机关处罚,我想问一下驾驶证是否要吊销 1个回答0
- 想咨询一下,容留过两人吸食毒品各一次,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2个回答0
- 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6个回答5
- 代朋友买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9个回答20
- 请问我朋友曾经因为贩卖毒品,或非法持有被判9个月,使用身份证会报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