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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快点给我转2万块钱,急用!!律师:做好以下3点,再转钱!

发布日期:2017-03-29    作者:王天军律师
 
 
微信的广泛使用,也使得一些纠纷的产生,微信借钱纠纷便是其中一个。那么,当有人在微信中向你借钱时,就会有应当注意些什么?怎样做才能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等等这些问题?对此,小编觉得微信借钱,要做好这三点就可以解疑了。
最近,总有由当事人来单位咨询:



1、我通过微信借了6000块钱给朋友,本来他承诺过一个星期还,当时就借给他了,谁知道他不但没有按时还,还一而再的推脱,有次我催他还钱,他还是找借口,到现在也没有还,没有借条,只有聊天记录跟微信转账记录。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2、我一个好哥们,跟我借了15000元,微信转账的,过了三个月就再也联系不上了(电话打不通,微信被拉黑),还能不能要回来?
 
3、我在微信上借钱给朋友,有聊天记录,但是没有书面的借条。微信记录能管我要回钱吗?
 
首先,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把相关证据收集好,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的!
 
具体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其次,这里涉及到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就是微信借钱给朋友,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微信借钱,要做好这三点:
 
第一点:固定好“微信使用人就是借款人”的证据
 
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若对方死不承认是自己的微信号,对微信使用人的认定将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因此而失去胜诉的机会。所以说,以后有人在微信中向你借钱时,固定好“微信使用人就是借款人”的证据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方法有:
 
1、通过其绑定的手机号认定。
 
如果微信绑定了手机号,法官通过当庭拨打,并确认该手机号为当事人所有,一般都能认定微信使用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
 
因绑定的手机号很容易被更换,所以最好是进行截屏保存,若能同时拨打该电话确认借款事实并录音当然就更加保险啦。
 
2、通过其头像或朋友圈发布的信息认定。
 
有的人会把头像设置成自己的照片,或是会在朋友圈中“晒”关于自己的文字、照片等信息。通过上述信息也可以认定微信使用人为当事人,但由于其可更改性太强,一定要及时收藏或截屏保存。
 
第二点:聊天内容中的借款意思表示要完整、明确
 
1、聊天内容要完整,不要轻易撤销、删除!
 
大家都知道,在微信聊天中是有撤销、删除功能的,在进行借款的聊天过程中,如果轻易地对其中某些的聊天信息进行撤销、删除的话,可能会造成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不完整,或将给自己以后的诉讼维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是借款,还是赠与?不能有歧义!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微信借款的聊天中表述不清,从聊天记录上很难判断当事人双方成立的是借贷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视。比如说“哥们,快点给我转2万块钱,有急用!”,如果就这么不加思索地给他转了过去。到时候他说你是赠与给他的,那就扯不清了!所以说,在聊天中一定要有借的意思表示,在转账中留言“张三,这2万你先借去用”,那就更加保险啦。
 
3、光有聊天记录还不行!还要有已支付借款的证据!
 
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光是达成了借款的合意而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借款合同不成立。所以说,仅仅只有借款的聊天记录是不够的。现实生活中,支付借款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银行账户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微信发红包等。
 
如果是支付现金的话,一定要记得让对方写一个收据。由于微信账号没有绑定银行卡也能接收红包,以发红包的方式支付借款主要面临的还是对方身份的认定问题。
 
微信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并不一定是其本人的,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也可以接收转账款,而且二者均容易出现盗用、冒用的现象。所以说,这两种支付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银行账户转账能看到对方账户的姓名,不易出错。而且能申请法院调取到相应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比较容易作为认定支付借款的事实。为了安全起见,笔者还是建议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
 
第三点:微信证据应该保存



许多人对于如何保存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不是很了解,因没有留存证据或收集的证据不规范,而输掉官司案例不胜枚举。对于微信证据的保存一定要记住这几点:
 
1、保存的内容要完整。
 
有人在保存证据的时候可能会容易出现遗漏,尤其是在对聊天记录进行截屏时,漏掉一两句话,这样可能会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完整,而为自己在诉讼过程中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需得注意的是,即使对聊天记录截屏了也一定不要清空!原始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更容易被采纳。
 
2、善用“收藏”功能。
 
相信大家都知道微信中的“收藏”功能,微信聊天记录容易灭失,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图像、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图像、语音记录。
 
3、一定要保留原始储存载体!
 
现在手机更新很快,大家更换手机也比较频繁。将聊天记录备份到“云盘”或拷贝到其他设备都是可以的,但是千万要记住,原来保存信息的旧手机千万不能丢!
 
另外,有些朋友为了清理内存,把手机中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信息拷贝到其他设备后就删除,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其真实性可能会受到对方当事人的质疑,将面临被排除的风险。
 
 
 
微信的广泛使用,也使得一些纠纷的产生,微信借钱纠纷便是其中一个。那么,当有人在微信中向你借钱时,就会有应当注意些什么?怎样做才能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等等这些问题?对此,小编觉得微信借钱,要做好这三点就可以解疑了。
最近,总有由当事人来单位咨询:



1、我通过微信借了6000块钱给朋友,本来他承诺过一个星期还,当时就借给他了,谁知道他不但没有按时还,还一而再的推脱,有次我催他还钱,他还是找借口,到现在也没有还,没有借条,只有聊天记录跟微信转账记录。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2、我一个好哥们,跟我借了15000元,微信转账的,过了三个月就再也联系不上了(电话打不通,微信被拉黑),还能不能要回来?
 
3、我在微信上借钱给朋友,有聊天记录,但是没有书面的借条。微信记录能管我要回钱吗?
 
首先,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把相关证据收集好,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的!
 
具体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其次,这里涉及到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就是微信借钱给朋友,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微信借钱,要做好这三点:
 
第一点:固定好“微信使用人就是借款人”的证据
 
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若对方死不承认是自己的微信号,对微信使用人的认定将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因此而失去胜诉的机会。所以说,以后有人在微信中向你借钱时,固定好“微信使用人就是借款人”的证据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方法有:
 
1、通过其绑定的手机号认定。
 
如果微信绑定了手机号,法官通过当庭拨打,并确认该手机号为当事人所有,一般都能认定微信使用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
 
因绑定的手机号很容易被更换,所以最好是进行截屏保存,若能同时拨打该电话确认借款事实并录音当然就更加保险啦。
 
2、通过其头像或朋友圈发布的信息认定。
 
有的人会把头像设置成自己的照片,或是会在朋友圈中“晒”关于自己的文字、照片等信息。通过上述信息也可以认定微信使用人为当事人,但由于其可更改性太强,一定要及时收藏或截屏保存。
 
第二点:聊天内容中的借款意思表示要完整、明确
 
1、聊天内容要完整,不要轻易撤销、删除!
 
大家都知道,在微信聊天中是有撤销、删除功能的,在进行借款的聊天过程中,如果轻易地对其中某些的聊天信息进行撤销、删除的话,可能会造成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不完整,或将给自己以后的诉讼维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是借款,还是赠与?不能有歧义!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微信借款的聊天中表述不清,从聊天记录上很难判断当事人双方成立的是借贷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视。比如说“哥们,快点给我转2万块钱,有急用!”,如果就这么不加思索地给他转了过去。到时候他说你是赠与给他的,那就扯不清了!所以说,在聊天中一定要有借的意思表示,在转账中留言“张三,这2万你先借去用”,那就更加保险啦。
 
3、光有聊天记录还不行!还要有已支付借款的证据!
 
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光是达成了借款的合意而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借款合同不成立。所以说,仅仅只有借款的聊天记录是不够的。现实生活中,支付借款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银行账户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微信发红包等。
 
如果是支付现金的话,一定要记得让对方写一个收据。由于微信账号没有绑定银行卡也能接收红包,以发红包的方式支付借款主要面临的还是对方身份的认定问题。
 
微信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并不一定是其本人的,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也可以接收转账款,而且二者均容易出现盗用、冒用的现象。所以说,这两种支付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银行账户转账能看到对方账户的姓名,不易出错。而且能申请法院调取到相应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比较容易作为认定支付借款的事实。为了安全起见,笔者还是建议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
 
第三点:微信证据应该保存



许多人对于如何保存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不是很了解,因没有留存证据或收集的证据不规范,而输掉官司案例不胜枚举。对于微信证据的保存一定要记住这几点:
 
1、保存的内容要完整。
 
有人在保存证据的时候可能会容易出现遗漏,尤其是在对聊天记录进行截屏时,漏掉一两句话,这样可能会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完整,而为自己在诉讼过程中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需得注意的是,即使对聊天记录截屏了也一定不要清空!原始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更容易被采纳。
 
2、善用“收藏”功能。
 
相信大家都知道微信中的“收藏”功能,微信聊天记录容易灭失,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图像、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图像、语音记录。
 
3、一定要保留原始储存载体!
 
现在手机更新很快,大家更换手机也比较频繁。将聊天记录备份到“云盘”或拷贝到其他设备都是可以的,但是千万要记住,原来保存信息的旧手机千万不能丢!
 
另外,有些朋友为了清理内存,把手机中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信息拷贝到其他设备后就删除,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其真实性可能会受到对方当事人的质疑,将面临被排除的风险。
 
综上,对于微信借钱,要做好这三点,因为在以后如果是因为这借钱出现纠纷的也可以有有力的证据。不过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是建议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合同或书写借条的方式出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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