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7-05-09    作者:丁嫣律师
合伙人的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1.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
  2.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3.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出资方式的规定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可以“劳务”方式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事务执行规定共同执行和委托执行1.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竞业禁止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联交易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质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入伙人对入伙前企业债务的责任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的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转自网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