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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22.6亿

发布日期:2017-05-11    作者:高震律师
团伙注册成立46家空壳公司,以经营物流货运业务为幌子,通过向全国各地出售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非法牟利。而该团伙之所以会暴露,竟然是因为团伙中的一名成员拿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一家公司质问为何其开具的发票被该公司作废。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独家获悉,该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了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该犯罪团伙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5万份,涉案金额高达22.62亿元。
12张作废发票牵出开票团伙
2015年10月,江苏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报警称,有一名叫鲍某(女,安徽巢湖人,36岁)的女子持12张开票方为该公司已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其公司询问发票作废原因,该公司发现鲍某所持的12张发票是被变造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即报警。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接警后,随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鲍某所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其从一名叫瞿某的安徽籍男子处购买获得,这1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无真实业务发生。另外,鲍某拥有四家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
鲍某之所以购买瞿某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旨在为其控制的四家公司增加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能够从税务机关继续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卖票牟利的目的。
调查发现,鲍某在盐城市大丰区的四家空壳开票公司都是通过一家名为大丰紫云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紫云邦公司)开出的。紫云邦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某军,法定代表人陆某海(陆某军之子),鲍某的四家空壳公司正是陆某军为其专门设立的,目的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陆某军还通过上述手段,在泰兴市从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活动。
调查还发现,以陆某军、陆某海为首的这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以家庭成员为骨干,专业性强、分工明确,所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流向包括南京在内的全国多个省市。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联合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成立专案组,对以陆某军、陆某海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的犯罪事实进行周密、严谨的侦查。
团伙头目全流程控制空壳公司
2015年上半年,陆某军在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工业博览城注册成立紫云邦公司,陆某军、陆某海帮助鲍某、赵某栋、陆某华、陆某明、卞某材等下属共注册了46家空壳开票公司,这些公司以经营物流货运业务为幌子,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
这些所谓的货运公司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印章、税务软件及税控盘均存放于紫云邦公司内,所以名义上归属于鲍某等人,实际上控制人为陆某军、陆某海。
鲍某等名义上的货运公司老板招揽到购票客户后,会将客户提供的开票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传达给陆某军指定的紫云邦公司开票会计。开票会计直接通过存放在紫云邦公司中相应空壳开票公司的税控盘以及税务系统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并按照事先拟制好的运输合同模板制作出一式三份虚假的货物运输合同。开好的发票及虚假合同大部分通过快递寄给客户,也有部分发票以及虚假合同直接由会计交给鲍某等所谓的货运公司老板。
每日,开票会计会将下属各开票公司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况汇总给陆某军与陆某海,从而让陆某军、陆某海掌握总体开票情况。陆某军安排专人去税务机关领购其设立的各家空壳公司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领取的发票张数为各空壳公司安排虚开发票计划,从而达到对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的全流程控制。
虚开近5万份发票涉案22亿
下属的各空壳公司之所以开票都需要通过陆某军的紫云邦公司,原因在于陆某军本人以招商引资为幌子,与当地政府达成了税收返还协议。按照协议,当地政府返还陆某军以招商引资为名实际控制的空壳开票公司纳税总额的90%。
陆某军、陆某海从90%的纳税返还中抽取5%,剩余85%的税收返还打进下属各空壳开票公司老板账户。除了赚取5%的纳税总额返还外,陆某军每月还向下属各空壳开票公司老板收取每月1000-1500元的管理费用。
陆某海会根据下属空壳开票公司每月的具体开票情况制作该公司应当缴税的明细、纳税返还的明细以及陆某军、陆某海方面从各家公司扣款的具体情况制作表格,每月15日缴税截止日之前,陆某海会将其制作的表格发送给开票公司老板,与其核对该月该公司开票情况以及应当缴税的情况。
2016年8月,经过前期周密侦查,专案组于南京、大丰、泰兴三地同时收网,一举打掉了这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抓获陆某军、陆某海在内的43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查明,该团伙共对外开具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49803份,金额22.62亿元,税额2.49亿元;其中仅开给江苏地区的发票就达27070份,金额10.92亿元,税额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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