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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动车质量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110网律师
因机动车质量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由谁承担责任?

  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机动车也属于产品之一,当因机动车质量问题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机动车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至于具体由谁最终承担责任,则要看质量问题是哪方造成的。
  如果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发现机动车有缺陷的,则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如果机动车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也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机动车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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