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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登记成立的企业


办理条件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所需材料

无需提交书式材料,在网上填写企业年度报告书。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需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在线填报年度报告表格,填报完成后立即公示。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在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工商部门不进行审核,也不收取书式材料。
承诺期限: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在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工商部门不进行审核,也不收取书式材料。办事窗口

无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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