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查看资料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认定

发布日期:2017-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


办理条件

(一)对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1)对新设立不足两年的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2)对设立两年及以上的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l000万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9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 现金与实物资产投入应不低于60%。
(二)对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5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4. 现金与实物资产投入应不低于60%。所需材料

(一)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请书和审核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研发中心为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交其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外商投资研发中的确认文件(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三)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设备购置支出明细和清单以及第一条(二)、(五)规定应提交的材料;
(五)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
(六)审核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
2.初审资料是否完备;
3.进入审批程序,会同财政厅、国税、海关等相关部门审核;
4.审核通过的,以公告形式发布。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厅省商务厅办事分厅,按“网上办事-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认定”登录申报系统,访问网址为://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
2、访问系统,点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事流程,未注册的需注册。
3、申请人登录后,在“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认定”项下申报有关资料。
4、点击完成,提交成功,等待受理审核,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递交纸质材料。
5、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方式告知需要一次补正的全部材料进行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6、我厅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办事结果。
7、申请人访问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进行办理流程和结果查询。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

外资管理处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20楼(办事窗口),8楼(日常办公)
联系电话:38819088 38814307 38815720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D出口,BRT石牌桥站。
公交45路、54路、11路、195路、245路、540路、545路、811路、813路、高峰快线2路、高峰快线30路体育东路站。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令[2007]44号);
《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
《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商资发[2010]93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204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