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07-14 作者:110网律师
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此时,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不存在或者不具备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而委托合同又以当事人之间的人格信赖为前提,委托合同也就应终止。
如果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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