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我国是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的?

发布日期:2017-07-17    作者:李丹律师
一、事实婚姻定义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如何确认为事实婚姻
由于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因而它是一种违法婚姻。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这类婚姻原则上不予承认和保护。如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在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女方或子女利益予以特殊照顾的情况下,否认其婚姻关系。对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条件,或虽在起初以夫妻关系同居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发现时又已经符合结婚条件,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给当事人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众所周知,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婚姻,而且其夫妻关系为众人所公认。而非法同居,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不以夫妻关系而公开地暂时地同居生活在一起。至于那些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配偶而生活在一起的,则构成姘居关系。对以上三者的含义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判断是否事实婚姻,还是其他。首先,要看同居一起的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否有配偶。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而同居生活在一起,是否以夫妻相待,周围的群众是否视其为夫妻。如果双方以夫妻相待,长期稳定的互尽夫妻义务,并为众人所认可,则是事实婚姻。


综上所述,我国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的呢?认定为事实婚姻,要男女双方没有结婚,即是没有领过结婚证且男女双方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是以夫妻的关系一起共同的生活,且共同生活的时间是持续稳定的。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得到了其周围的人们的认可,认可他们是夫妻关系。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