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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

发布日期:2017-07-18    作者:陶著华律师
电视剧《离婚律师》第29集至31集穿插了一个小故事。池海东助手潘小刚的大伯坐着轮椅来到律师事务所寻找池海东哭诉,因为潘小刚大伯在北京无儿无女,为了能安渡晚年,潘小刚大伯与潘小刚签了房子转让协议,将房子送给了小刚,小刚签了协议之后没有履行承诺照顾大伯,大伯一气之下来到律师事务所找池海东帮忙。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潘小刚大伯在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不应当签订房屋转让协议,而是应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潘小刚赡养大伯,在大伯去世后才将房产赠与潘小刚。这样在整个事情的处理上,潘小刚就会收到制约,不会出现之后的在罗鹂了解完这个协议的实际情况,逼迫潘小刚签字与大伯解除协议的桥段。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受抚养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或部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21条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该法条规定了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应当履行遗嘱中附有的义务。
  遗嘱人设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有时在遗嘱中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有义务,要求他们去为之履行。对遗嘱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去履行。因此,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接受继承或遗赠,就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而不能只接受权利部分而不接受义务部分,即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
    老人为晚年生活寻求一个保障也在情理之中,在与赡养人达成协议时须注意一下几点:
1、应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签订转让协议可能使得老人生前就把自己的财产转让给赡养人,这样对赡养人而言,就提前获得了利益,而不道德的赡养人往往就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2、在遗赠抚养协议中应当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期限,以及遗赠财产的具体数量、名称等。
     3、协议内容确定后,在正式签订该协议时,最好到公证机关公证,以确保协议的公信力。
        4、在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身利益得以保护。
     5、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可撤销性,一旦抚养方不依照协议履行义务,遗赠方可依法主张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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