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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日期:2017-08-02    作者:丁嫣律师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夫妻双方中存在家庭暴力,对于受害一方所受到的伤害时无法弥补的。不少人会为了维持婚姻而忍气吞声,但家暴行为可能会因为一方的忍让而加剧,为了防止家庭暴力的持续伤害,家暴受害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不少人来说是一件新鲜事,所以想知道什么情况下自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首先应该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所了解。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由此可知道,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具体的申请流程建议可以找个人身安全保护令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如有需要可在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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