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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分配原则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8-18    作者:张梅律师
结婚后感情生活不和谐或者说性格不合出现什么重大感情事故的话,大多数人会选择为了追求自身的幸福而离婚,但是离婚带来的财产纠纷问题是很让人头疼的,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分配,不知道存在家庭暴力或者是严重过错的话对方能不能不进行财产分配,那具体来说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
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分配原则是什么
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是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进行分配的,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话是可以要求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的,具体看协商或者上诉的结果来确定。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其实关于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只要这些情况属实而且可以找到相应的证据,那么通过上诉是可以要求对方少分配甚至是不分配离婚财产的,法院方面对此也会进行处理,只不过这些内容如果在法庭上的话都是需要证据的,不是我们随意开口就可以处理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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