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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就转让了吗?

发布日期:2017-08-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就转让了吗?  在股权转让活动中,不管是卖股权,还是买股权,买卖双方都必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很多人认为签了股权转让合同后,自己就是公司的股东了,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经实际转让,要想成为公司的股东,就先必须实际获得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实际转让
  实际上,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认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就代表股权已经转让。
  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就立即成立生效。因为股权转让合同,往往只涉及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签订转让合同。
  而股权转让,涉及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代表股权已经转让,只是说明转让方具有了配合转让股权的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实际取得股权,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将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才算真正获得股权,才算得上公司股东。
  现实生活中,要是转让人、公司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最好尽快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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