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入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11-07 作者:程智华律师
(刑法第133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并具有以下情形的: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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