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支付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7-11-11    作者:110网律师
  陈某于2015年3月进A公司工作,从事售货员岗位,月工资2500元,劳动合同期至2017年12月31日,A公司为陈某缴纳了社会保险。2015年12月,陈某怀孕,为保胎陆续向A公司提供医疗证明要求休息,2016年3月A公司支付陈某5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辞退陈某。2016年5月,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A公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仲裁委审理后,裁决撤销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A公司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
  对于“三期”女职工,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宁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愿继续履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除非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否则该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章法律师团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