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发布日期:2017-12-07    作者:110网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孟某,男,   年  月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及现住址:邵阳市大祥区马鞍社区五一队   号,湘E066MP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电话     .被申请人:刘某,男,  年   月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户籍地及现住址:邵阳县谷洲镇龙井路  号附  号,湘E9X621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电话申请人对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祥大队于2017年10月25日所做的邵公交大认字【2017】第084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现申请复核。
复核请求:请求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撤销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祥大队于2017年10月25日所做的邵公交大认字【2017】第084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认定:当事人刘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孟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孟倩不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责任。
事实与理由从本起交通事故现有的证据可以看出:一、被申请人刘某撞击申请人车的部位是左侧后轮,此撞击部位可以证明是申请人驾驶的车已经实施转弯在先,被申请人刘某直行通过在后。如果是基本同时一台车直行,一台车转弯,那么,转弯的车让直行的车先走是对的。但是申请人的车转弯在先,刘某的车在申请人的车快转弯完毕后才直行而来,转弯的车不可能永远傻傻的等在那里等直行的车直行吧!这样的话也不现实啊。二、被申请人的车是超速,并且没有刹车的痕迹,这证明是被申请人刘某在开车上来时注意力没集中,应当看到前面的车在转弯而没有看到,故没有刹车直接超速撞击上申请人的车啊。综上两点,怎么能划申请人负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呢?有鉴于此,请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复核申请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17年11月3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1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